2021年10月至11月,省委组织开展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省委11个巡视组聚焦粮食流通领域,对22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监督。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举措,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江苏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担当作为。省委巡视机构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抓住“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四个着力点,紧盯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查找发现突出问题509个、问题线索269件、问责线索22件,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4件,充分发挥了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今年1月29日,省委书记吴政隆主持召开省委书记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听取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近日,省委11个巡视组分别向22家被巡视党组织现场反馈巡视情况,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反馈会议强调,被巡视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强化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以过硬的工作举措做好“后半篇文章”,在责任落实上“再加压”,在解决问题上“再攻坚”,在查办案件上“再发力”,在深化改革上“再探索”,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江苏贡献。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视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按规定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