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缪瑞林受贿一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缪瑞林利用担任宿迁市副市长、市长、宿迁市委书记、江苏省副省长、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项目审批、工程项目承揽、亲属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缪瑞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缪瑞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4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央视记者 奚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