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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赋能 打造公益保护加强版
2023-11-06 13:39: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作者:鲍莉 戴广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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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实时全覆盖巡查

但凡有点“风吹草动”

就会发出“警报”

配合无人机现场“侦查”

让公益损害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从多年移送自然资源犯罪线索零成案,到两年成功移送12件,4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运用数字科技赋能,推动“检源”同行,打造公益保护加强版。

“线上”来了举报信息

“有人在某镇开挖鱼塘。”2022年3月,睢宁县检察院检察官例行登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发现一名志愿者留下这条简短的举报信息。

检察官立即登录该院创设的“公益云”数据处理中枢,进入“森防卫士”防控系统,查看实时情况。

利用“天眼”巡查监控系统固定违法用地证据

“‘森防卫士’系统是我们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入的‘天眼’巡查监控系统。该系统全面覆盖县内基本农田、河湖、山岭等领域进行实时监控,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提取违法用地等证据。”该院副检察长戴广栋介绍道。

实时监控过程中,耕地毁坏的更多细节呈现在检察官面前,巨大的深坑令人触目惊心。

检察官利用无人机进现场勘察

其后,该院又出动无人机进一步“侦查”,并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勘查,发现被破坏的耕地达60余亩。

检察官敏锐意识到,该宗土地承包人张某破坏性挖地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遂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犯罪线索。

然而,在移送中却出了难题。

公安机关认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耕地毁坏情况自行出具的鉴定意见未达刑事立案证据标准,无法立案侦查。

行、刑、公融合保护

该院随即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侦查衔接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明确取证方向、入罪标准。

经多次磋商,最终促使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成共识:先由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鉴定机构出具意见,然后再由市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经鉴定、认定后,张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

2023年1月18日,张某因认罪认罚并积极履行复垦义务,被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土地复垦修复

在刑事案件推动过程中,该院检察官一方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政府尽快修复农田;另一方面,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及复垦修复费用。

2023年3月15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耕地保护专刊典型案例。

同步提档升级 加强公益保护

“检察公益诉讼不断开疆扩土,不仅理念上要与时俱进,硬件上同样需更新迭代,满足时代发展需求。”该院王林检察长表示。

为满足加强公益诉讼办案需求,该院建成公益诉讼办案中心,集在线监控、数据处理、指挥办案、案件研讨为一体,接入“森防卫士”、智慧实时监控系统,以便及时介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检察官对取样进行快速检

2019年,睢宁县检察院专门建成快速检测实验室,2021年10月实验室完成升级改造,配备食品、农残、水质、土壤、大气等检测设备以及无人机等。

自2021年至今,该院开展水质检测26次、农残检测21次、食品检测23次,无人机出动30余次,发现案件线索45件,成功监督31件。

今年,实验室又开辟了噪声检测区,引进了声级计等噪声检测设备,全力投入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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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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