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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律企同行”成样本
2023-11-30 15:35: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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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国政法机关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正是从这一年起,市司法局创新服务理念,改革服务模式,发挥职能优势,整合资源要素,率先全国锻造“律企同行”服务品牌,从法治服务层面为企业防控法律风险打开了新思路、蹚出了新路子、打造了新样本,在江苏乃至全国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进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档案中的改革记忆

在市司法局,存有一份关于“律企同行”的画册档案,档案中详细记录了“律企同行”这项创造性司法行政服务举措的创新实践、经验做法、社会效果。

档案显示,淮安“律企同行”不仅被司法部、国台办等国家7部委推广,还入选了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江苏省司法厅专门在淮安召开现场会,推广“淮安经验”。

改革中的先锋作为

2016年初,市司法局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过程中发现,不少企业特别是在淮投资的台资企业,因各种原因法律纠纷接连不断,已经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负担。

经过进一步摸底调查市司法局发现,彼时落户淮安的800多家台资工业企业中,仅有40多家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而这些受聘法律顾问几乎都身在上海、南京等地,对来自淮安的“雇主”常常无暇顾及,结果往往是“顾”而“不问”。因此,企业遇到法律纠纷首先想到的,依然是向政府求援。

改变这一状况迫在眉睫。治本之策的关键是抓源头,为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律企同行”应运而生。

实践探索中,市司法局从全市661名执业律师中精心挑选出200多名优秀律师、党员律师奔赴企业,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上门巡诊、把脉开方。同时,历经12轮谈判,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苏州盛世十月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达成合作,联合开发“律企同行”APP,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实行“15分钟响应”机制,共性问题网上互动、个性问题私人定制。

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统筹全市六家龙头律师事务所资源,与市台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淮阴师范学院等对接,分别组建市台资企业、重大项目、外资企业、中小企业、非公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组成“律企同行”法律服务团,分组开展服务竞赛,定期“晒实绩”。

随后,“律企同行”法律服务团把有法律服务需求但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看病免费、治病优惠”的工作思路,唱好“走访、体检、开方、治病”四部曲,构建线上线下防控风险网络,同时创新推出九项免费、一项优惠的“淮十条”法律服务产品,免费为企业提供开发法律服务软件、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矛盾调解服务、上门办理公证、完善法人治理机构、重大经营活动法律论证、编制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等服务。

据统计,经过一年半的创新实践,“律企同行”法律服务团直接服务对象覆盖了1136家企业,包括企业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企业供货商,累计提供上门服务1043次,审核合同187次,开展法治宣传708次,线上访问1.2万人次,为企业解决法律事务问题799个,有效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

品牌享誉全国后,“律企同行”的扩容升级之路没有停歇。2018年,市司法局通过加强党建护航,助推“律企同行”服务升级,该局党组6名成员、6个机关党支部与12家律所的党支部联合实施“1+1+2”结对共建,开展“百名律师党员走访千家企业”活动,建成覆盖全市、惠及7个县区、10个园区的立体式服务网络,服务对象扩大到5000家企业。

回眸处的价值观照

“律企同行”作为一项仍在生龙活虎地实践着的创新举措,其价值不仅表现为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或推广,也不仅表现为淮安企业因此而收获的实惠和便利。在更深刻的意义上,“律企同行”是一项值得探讨的方法创新,其中蕴含着对市场与政府边界关系的深入思考。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曾出现过“找市场还是找市长”的讨论。由谁主导资源配置,是这场讨论的内核问题。数十年间,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始终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如影随形,以至人们宏观上早已认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微观上仍莫衷一是。从“律企同行”问世的背景即可发现,一些问题不管“找市场”还是“找市长”,都不能完全解决。换言之,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并不存在泾渭分明的边界,相反在很多时候需要两类主体共同发力。

“律企同行”可以理解为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律所与企业为主体的方法创新,其成功的秘诀正在于有效结合了政府和市场两类主体力量。对一些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来说,聘用法律顾问不仅意味着企业成本增加,且法律顾问未必能解决企业遇到的所有涉法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既要求服务团队快速响应,也希望服务费用可承受。从律所角度看,罗致一个团队为某企业服务,即使操作不难,但成本也必然随之增加,企业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就相当可观了。也就是说,即使企业和律所有合作意愿,也未必能够真正达成合作。此时,司法行政部门的优势得以显现:以政府部门之“手”,握住律所与企业之“手”,形成三方协作格局,结果是律所和律师在服务中赢得口碑和业务空间,企业则以较低成本享受到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则有效履行了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可谓“一举三赢”。

改革开放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冲破了既有的观念桎梏和制度、政策上的条条框框,“律企同行”的成功同样如此。当“找市场还是找市长”的讨论被放置在具体问题之中,我们也许能够发现,政府与市场在微观领域未必具有清晰的边界,很多时候恰恰需要两类主体协同发力、携手同行。在这个万物连接的数字时代,“律企同行”已经证明了其所具有的时代价值。

■融媒体记者 何 弦 周 洋

杜勇清

标签:司法局;淮安;法律服务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