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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3-04-26 15:03: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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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销售假冒“国缘”酒、“今世缘”防伪标被非法生产、“熊大”“熊二”印在蛋糕上、大量假冒“耐克”运动鞋进入了流通领域……昨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记者获悉,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淮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开放创新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保护市内知名商标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今世缘”“国缘”等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相关公众熟知。清江浦区某超市为获取非法利润,购进假冒“今世缘”“国缘”注册商标的白酒并对外销售,2020年10月19日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超市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但该超市在被行政处罚后,仍继续实施销售假酒行为,于2021年3月4日再次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对此,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清江浦区某超市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法院审理认为,某超市因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后,仍再次实施侵权行为,侵权主观恶意明显。在适用法定赔偿综合考虑商标知名度、侵权行为性质、侵权获利等情节外,将该超市重复侵权的主观恶意作为惩罚性要素予以特别考量,最终判决清江浦区某超市赔偿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6万元。

在另外一起刑事案件中,葛某等六名被告因非法生产、销售印有假冒“今世缘”注册商标的防伪标、铆钉、酒瓶盖等,被已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随后,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六名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侵权行为的对象是注册商标标识且未大规模流入市场、被告获利较少等因素,法院最终酌定六名被告分别赔偿今世缘公司2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护航国外知名品牌

“耐克”是国际知名运动品牌。2015年9月、10月起,被告人李某组织他人生产假冒“耐克”系列注册商标的运动鞋,并将生产过程分解为若干工序,与被告人罗某、曾某、唐某等分别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的生产行为。2015年10 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16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罗某、曾某等七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李某、曾某、唐某、陈某、周某判处一年五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被告人罗某、曾某某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据介绍,该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选为“2022-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彰显我国法律平等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原则。

惩罚傍名牌不法行为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是《熊大》《熊二》《光头强》等12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淮安区某烘焙坊在未经授权和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情况下,在其销售的蛋糕上使用与上述美术作品基本相同的卡通玩偶形象。华强方特公司起诉请求淮安区某烘焙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淮安区某烘焙坊停止侵权并赔偿华强方特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

在另外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株式会社养乐多本社状告益乐多公司申请注册多个与“养乐多”商标相近似的注册商品,并且在被“养乐多”申请无效后仍实施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行为。最终法院认定,益乐多公司有违诚信原则,具有攀附原告产品知名度的主观恶意,加重判处被告益乐多公司赔偿35万余元。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赵德刚

标签:注册商标;超市;被告人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