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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事儿放心头仲裁庭设在村口
2021-06-15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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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6月15日淮安讯 近日,伴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别开生面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审在金湖县塔集镇双桥村党群服务中心举行。

据了解,2013年12月,双桥村与姜某签订800亩水面承包合同,但合同在2020年1月1日才开始计算,至2034年12月29日结束,合同约定承包价款60万元,但其中一半价款即30万元由承包人与塔集镇政府单独结算。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认为此笔集体资源发包,没有履行民主议定程序。为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村委会依法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依法解除涉案合同。

县仲裁委接到仲裁申请后,仔细研究案情,认为此案在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领域具有很强的普遍性。仲裁委决定创新庭审方式,将本案仲裁庭审开到村头、走到群众面前,让更多群众在家就能旁听到庭审过程,方便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当日庭审,仲裁庭没有当庭裁决,择日会依法作出裁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谈起组织此次现场庭审活动的初衷,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仲裁委副主任黄海滨说,学党史,就是要立足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就是想要通过仲裁案件的公开透明审理,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和全社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学会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张和明 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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