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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竟被他人使用过、隆胸手术致十级伤残……法官这样判!
2021-03-15 16:33: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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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没到位导致业主损失、通信公司隐瞒优惠套餐、买回来的“新”车竟被他人使用过、隆胸手术致十级伤残……作为消费者,常常会被形形色色的商家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和清江浦区法院的法官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件,教大家如何维权。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潘晓晔 通讯员 赵德刚 黄忠 清法宣

●业主未入住房屋灌满污水 物业未履职赔偿万余元

汪某2017年购买了淮安区某小区一套住房,并进行了精装修,但一直没有入住。2020年4月,他发现家中进水,墙面有水外溢。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物业公司没有对共用垂直下水主管道和地面管道连接处被堵塞部位定期维修养护及疏通,致汪某厨房水池下方的下水管道接口连接处反水。房屋灌满了很深的污水,整个房间墙体返潮发霉,导致房屋里装修好的地板全部损坏,衣柜、床、墙纸等也严重损坏,不能正常使用。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等。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给付汪某财产损失赔偿款16390元。

●新购房屋渗水 开发商限期维修并赔偿

赵某从某房产公司购得某小区住房一套,交房时,房产公司一并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等。在装修该房屋时,赵某发现卫生间顶部渗水,和物业、建设方等多次协调均未能解决渗漏问题,便将他们诉至法院。经专业机构鉴定并经多次检验,确定渗漏原因是赵某房屋所在楼栋卫生间管道井内的主排水管件结合部位渗水导致。

法官介绍,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向购房者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其对所建房屋质量的保证。在其承诺的保证期内,房屋出现开裂、渗漏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因所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给购房者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据此,法院判决,该房产公司在15日内对赵某家卫生间渗漏问题进行维修,并一次性赔偿赵某11600元。

●故意隐瞒优惠套餐 通信公司赔偿损失当面道歉

我们的手机套餐是不是最优惠的?当发现通信公司向我们隐瞒了最优惠套餐时,该怎么做?法官的建议是:可以要求通信公司公开道歉,并把多收的钱退出来。

2020年1月12日,顾某到某通信公司办理手机携号转网业务,该公司提供资费套餐优惠活动,第一年可享受优惠价58元/月,第二年可享受优惠价78元/月。顾某询问是否有更优惠的套餐,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没有。2020年3月9日,经顾某投诉,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查实,顾某可以办理直降至38元/月的优惠套餐。该局责令通信公司向顾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要求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确保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交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当日,通信公司客服人员电话联系顾某致歉,顾某表示不接受电话方式致歉。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通信公司在顾某询问有无更优惠套餐时,隐瞒可享受直降至38元/月的优惠套餐的情况,为顾某办理了58元/月的套餐,构成消费欺诈行为。该公司按58元/月标准收取顾某费用,超出38元/月标准收取的费用属于顾某损失,公司应当赔偿,因损失金额不足500元,增加赔偿损失为500元,遂判决该公司一次性赔偿顾某500元,并以当面方式向顾某赔礼道歉。

●隐瞒汽车曾被他人购买 4S店三倍赔偿购车款百万余元

2020年7月7日,徐某与某4S店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购买轿车一辆,购车款378000元。7月21日,徐某在办理牌照过程中,车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该车辆曾经投保并办理过临时牌照。

法官介绍,汽车属于比较复杂的商品,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消费者对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信息知悉有限,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判断需要主动告知消费者知情内容的范围时,应基于消费者在交易信息不对称中的弱势地位,给予特别保护,经营者不能以行业认知、行业惯例来对抗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情权。这家4S店提供的车辆系已交付他人使用,不符合消费者对“新车”认知标准。

4S店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还应承担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4S店应将购车款378000元等费用退还给徐某,徐某将涉案车辆返还给4S店,4S店同时按购车款三倍赔偿徐某1134000元。

●隆胸手术致患者乳房十级伤残 美容机构赔偿了20余万元

原告在一家美容机构进行隆胸手术产生不良反应,后经数次修复未能缓解。经鉴定,原告乳房畸形构成十级伤残。美容机构不具备医疗机构资质,构成欺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其支付的金额三倍赔偿其损失,并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被告没有相关资质,仍为原告提供整形服务,构成欺诈,应当按原告支付金额的三倍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被告提供的服务导致原告构成十级伤残,并产生了相应的误工费等费用,应当进行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20余万元。

●所售宠物狗查出病毒 宠物店拒绝退货退钱遭起诉

2019年12月,徐某从某宠物店花了900元购买了一只博美犬,随即为小狗做了体检,结果发现博美犬感染了“细小”病毒。徐某很生气,要把小狗退给宠物店,但是店老板不答应,仅同意更换一只其他的宠物。徐某一气之下将宠物店老板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已经形成买卖合同的关系,遂支持了徐某要求宠物店退还价款900元的诉求。

标签:赔偿;通信公司;套餐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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