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凡有隐瞒病情、隐瞒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隐瞒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行为之一的,均视作失信行为纳入淮安信用系统受到联合惩戒。这是日前淮安市信用办印发的《淮安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个人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透露的信息。
据介绍,实施办法认定、惩戒的对象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的个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黑名单”,主要包括隐瞒病情;隐瞒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隐瞒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不配合调查,或故意隐瞒个人行动轨迹的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失信行为等6种情形。该办法明确了归集上报个人失信行为信息的数据项和开展联合惩戒、信用修复和权益保障的政策依据,要求各部门各县区认定的防控新冠肺炎个人失信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平台终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共享,失信个人将纳入信用系统,严重失信个人将依法披露曝光,在日常监管、市场准入、投资融资、政策扶持、考核表彰、高消费、招工(聘用)等方面进行惩戒性限制。
该办法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的终止日期同步终止,以切实做好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失信行为信息归集和联合惩戒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通讯员 华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