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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淮安实施农房改善项目102个 惠及1.7万户农民
2020-01-02 09:08: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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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成集镇条河社区,一户一宅新江淮建筑风格小楼,白墙黛瓦,十分漂亮。“现在我们都住上小别墅了,每家还能分到一块小菜地,不知道有多高兴呢。”“村里规划了千亩食用菌产业园,我们现在在家门口就可以上班,一天能有大几十块收入呢”……在与村民的闲谈中,记者切身感受到当地村民心里满满的幸福感和自豪感。

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发展所需,也是群众所盼。去年以来,淮安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农房改善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牵引性、基础性、标志性工程,并列入2019年市委“6+1”和市政府“十件要事”之一予以重抓落实,共实施农房改善项目102个,可改善农户44139户,1.7万户农民住房条件得到实质性改善,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显著提升,新农村美好画卷徐徐展开。■通讯员 余章德 刘明爱 张耀 融媒体记者 张小燕

●强力推进农房改善

2019年5月和10月,淮安以县区联动方式举行全市农房改善项目集中开工活动;7月15日、10月15日,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农房改善工作;市主要领导先后两次以“四不两直”方式调研指导农房改善工作,分管领导多次现场调研推进农房改善工作……

为推进农房改善工作,淮安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专兼结合、分工明确、联系紧密”的农房办主任工作责任格局,形成市县联动、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及时会办解决问题,督促各县区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同时,淮安把农房改善工作作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方向标”作用。

另外,淮安还抢抓农房改善政策机遇,研究制定了20余份政策文件,涵盖项目审批、建设标准、资金管理、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形成了“1+1+N”全覆盖的政策体系。

●群众幸福触手可及

淮阴区刘老庄镇双庄村原地处三县四乡边界,位置偏交通难,为省定经济薄弱村。目前该村实施整村搬迁,全村搬到集镇安置,家家住进了新楼房。记者随机来到一栋楼二楼住户刘延兵家,三室两厅的房子装饰一新,宽敞明亮。谈起搬家前后的居住变化,刘延兵感慨道:“以前全家人挤在两间小瓦房里,冬天四面透风,夏天蚊蝇乱飞,现在情况大不一样,不但干净宽敞,而且水电气齐全,感觉幸福触手可及。”

据了解,省重点扶贫片区的淮阴区刘老庄镇18个村,目前已有9个村通过整村搬迁,改善了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活条件,预计2022年前全部实现集中改善。

在农房改善工作中,淮安结合入户调查情况和镇村布局规划,按照“鼓励进城、引导入镇、尊重留村”原则,优先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引导农民进城入镇居住,通过增加农户进城购房补贴、采取“大产权房”安置、完善基础设施与功能配套等方式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今年实施的102个项目中,城镇类项目72个,占项目总数的70.59%。

优先实施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改善低收入农户的居住条件,淮安出台政策鼓励各地突出扶贫开发重点片区内的镇村、经济薄弱村和其他低收入村,加大整村、整镇推进力度。优先推进农村危房和“空关户”改造,全面完成省定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危房改造1410户任务。

●破解难题突破瓶颈

九里花园项目是金湖县农房改善重点项目,由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代建。2019年6月,在项目开工前,工程方收到了县农发行发放的首笔1亿元融资贷款。“我们对项目的规划、立项、用地审批等流程进行了申报,最终农发行批准贷款共计2.35亿元,1个月内就给我们放款1亿元,解决了项目的启动资金问题。”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经理王文勤如是说。

面对庞大的农房改善需求,“钱从哪里来”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在用好用活省级专项资金、土地政策收益的同时,五年累计安排市级农房改善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市级示范项目和优秀规划设计方案奖补,集中打造出一批“高颜值”示范项目。充分发挥有实力的市、县(区)属国资公司和土地运作平台的作用,投入资金超过20亿元。

在土地保障方面,淮安在全省率先研究出台集体土地上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破解了集体土地如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难题,填补了政策空白。

同时,淮安强化风险防控,在苏北地区率先建立农房改善项目设计方案市级联合审查制度,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政策性兼顾技术性审查,确保所有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达到“七通九有”标准和“十到位”要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房改善工作“回头看”,通过县区自查、市级督查,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和质效。研究制定全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统计监测办法,各县区按月对农房改善基础数据进行联网直报,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底数。制定出台了《淮安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调度省级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原则,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的主体和监督责任,该做法得到省财政厅充分肯定并在苏北其他四市转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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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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