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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扩围”工作
2019-12-16 16:08: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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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淮安市召开全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培训会,就《江苏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进行解读,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试点扩围”工作的成效及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促进工作平稳推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此次“试点扩围”工作从今年12月开始启动,将持续至2020年底。药品范围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25种药品,主要包括治疗精神类疾病、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血管疾病、癫痫类疾病、肝炎类疾病以及抗肿瘤药品。

  ■融媒体记者 李 蓉

标签:区域范围;试点;药品集中采购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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