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把钱还了。”7月17日下午,淮阴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起电话,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尽快还款。
打电话的是被淮阴区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吴某。2015年11月,吴某、李某夫妻二人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葛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李某返还14000元。案件判决后,吴某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3月,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给被执行人吴某、李某夫妻发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多次查找吴某夫妻均无果,同时查询不到吴某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遂依法将吴某、李某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予以曝光执行,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在乘坐飞机高铁出行、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近日,吴某二人生活受到了影响,这才意识到失信的严重性,便主动联系法官要求还款。7月18日上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吴某、李某夫妻现场交付钱款,此案得以了结。
履行还款义务后,该院将二人从失信名单中撤销。(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