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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督查相对封闭区域价格市场

来源:   2017-11-27 10:53:00

  中国江苏网11月27日讯 结合今年实施的《江苏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文件精神,连日来,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市内高速公路及其服务区、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场点进行了专项督查。从检查的结果看,这些经营场点的价格行为总体规范,但也存在着乱收费、标价不规范等价格违法违规现象。视情况轻重,价监部门依规分别给予了限期整改、罚款处理等处罚。

  此前,有不少群众反映淮安区河下古镇某经营豆腐脑的商户存在乱收费行为。“根据不同市民反映,该豆腐脑店不仅不明码标价,而且还随意要价,一碗豆腐脑有时卖10元,有时卖15元,这要比市场上4元左右的单价高出两三倍,也远超群众心理价位。”督查期间,检查人员对该商户进行了走访,发现该店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即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检查人员当即要求其整改,规范收费行为。检查人员表示,如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将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另外,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不少经营场点使用自制标签或标价不规范等情况,比如,市二院内永康超市经营的大部分食品和日用品使用了自制标签,同时还存在无商品品名、无产地、无规格、无计价单位等情况,叫人看了“一头雾水”。对此,检查人员当即要求其整改,并现场进行了业务指导。下一步,市价监部门还将不定期对全市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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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