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金额为209.6元,商家实际收取210元,多收了0.4元,构成“反向抹零”。20日,常州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奔牛分局已对该商家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几天前,消费者张女士在新北区奔牛镇上一家酸菜鱼馆用餐,结账时发现商家出具的小票总价为209.6元,最后实际扫码付款210元,商家多收了0.4元。张女士认为,商家这种行为涉嫌强制交易,侵犯了她的相关权益,遂通过12345投诉该店,希望新北消协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新北消协奔牛分会工作人员首先电话联系了张女士,详细询问具体的事发地址和时间,结合张女士提供的消费票据等凭证以及对涉事餐馆的检查结果,证实张女士投诉属实。商家称,为了方便,系统是四舍五入进行收款的。
新北消协工作人员严肃指出,《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因此,商家哪怕只是多收1分钱,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电子支付已成为主流的当下,买卖双方完全有条件让交易价款的收取精确到每1分,哪怕消费者用现金支付但商家没有分值钱币,也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向消费者找零。若遇到不具备电子支付条件的消费者,也应主动与消费者沟通,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处理结果,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在这起投诉中,餐馆多收0.4元,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又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违法行为。消协人员现场开展了普法教育。商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退还消费者0.4元,双方达成和解。随后,消协人员联系了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奔牛分局。执法人员随后到餐馆现场拍照取证并拷贝了相关收银系统数据。目前,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奔牛分局已对餐馆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新北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时,要保留好相关付款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张维明 王哲元 庄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