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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代售“布偶”未成 反收寄养费600元
2022-08-02 09:36: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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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维明 田凯 庄奕) 本来是委托宠物店代为出售布偶猫,哪知,一星期后,布偶猫没有售出,店家反倒要收取600元寄养费。近日,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周女士向新北消协求助。

周女士说,她家的布偶猫前不久生下了4只小猫,因无人照看,便找了新北区一家宠物店寄卖,谈好一只猫售价1600元,商家收取代售费150元。一星期后,猫一只都没卖出,周女士有些失望,想要取回小猫,结果,商家要向其收取600元寄养费,周女士对此极不认可。

接到投诉后,新北消协春江分会立即组织了“党员维权小分队”介入调解。经查,周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商家解释说:猫每天吃喝拉撒都需要专人照顾,他们收取寄养费理所应当。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周女士将新生的布偶猫放在宠物店寄售,尽管双方在寄售方面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周女士理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关寄养费。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该宠物店对布偶猫十分喜爱,呵护有加。经消协人员多次调解,商家同意花880元加寄养费买下一只小猫,剩余3只被周女士带回,双方皆大欢喜。

新北消协提醒宠物爱好者,在寄养前,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寄养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纠纷,也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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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