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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新支柱新引擎” 体现“长三角中轴枢纽”的文化担当
2022-07-29 10:22: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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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郑雨露

最强的政策支持、最优的营商环境、最活的体制机制、最有力的组织保障,着力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文化标识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全市文化高质量发展。7月28日,全市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聚力推进“532”发展战略的《关于加快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引人关注。

动因:全力体现“中轴”文化担当

常州是吴文化、齐梁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有着2560余年建邑史,2015年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些年,常州坚守历史底蕴,统筹文化保护利用与开发建设,锻造出一批批文化精品。去年以来,伴随着建设长三角文旅中轴、打造长三角休闲度假中心的嘹亮号角,我市加速“疾奔”,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积极实施“532”发展战略。

在建设长三角文旅中轴的赛道上,如何加快推动全市文化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市委宣传部从2021年12月底起,开始谋划和筹备全市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并同步启动了《关于加快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

《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及《省促进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有关部门、相关辖市区开展了多次实地调研和座谈研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听取了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情况汇报。经过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广泛征求意见后,《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实施意见》明确,我市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轴思维、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区域协同。要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为目标,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创新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努力再创一个文化发展黄金期,使文化发展成为“532”发展战略的“新支柱”“新引擎”,全力体现常州“长三角中轴枢纽”的文化担当。

目标:到2025年,文化软实力全面增强

常州历史悠久,从春秋淹城完整保留的三城三河城池遗址,到千年古刹天宁禅寺传诵至今的梵音天籁;从京杭大运河与城相依的繁华盛景,到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因河而兴;从“常州三杰”铸就的红色丰碑,到烽火岁月留下的革命遗迹……厚重丰盈的名人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工商文化,为建设文旅中轴奠定了文化根基。

由此,《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文化软实力全面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艺精品不断涌现,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文艺精品生产力争在每轮次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有作品入选全国奖、在省级评选中全门类入选,总分保持全省前三;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6.3%,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基本建成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繁荣、文化人才与文化品牌迭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高质量运行的、在全国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江南文化名城。

在主要任务上,《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平台体系建设、扶持发展重点行业、优化人才引培和激励机制五个方面的内容。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立足“补短、强链”,开展主题招商推介活动,全力招引一批旗舰型、税源型、富民型、先导型、科技型的优质项目。二是加快重点文化项目实施。建立全市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加强跟踪研究、服务保障和业务指导并加快推动实施。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做强领军文化企业。加大枢纽型、核心型文化企业,特别是能带动和形成产业链式发展的旗舰型文化企业的引进和发展,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二是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本土的行业隐形冠军文化企业。

加快平台体系建设。一是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发展能级。深化省市共建,在全市合理布局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集聚度高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二是提升重大文化活动品牌度。发挥市场机制和跨领域带动作用,提升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中吴文化艺术节等一批文化展览展示活动的品牌度和社会影响力。

扶持发展重点行业。重点支持数字文化、文化旅游、影视演艺、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文艺精品生产、媒体融合等文化产业的发展。

优化人才引培和激励机制。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加大文化产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引进一批国内知名的高层次文化旅游人才。二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为文化产业人才发展搭建平台,在项目资助、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引导扶持。

举措:八个方面最强政策支持

新征程开启,在建设长三角文旅中轴的时代命题中,常州将立足国际化新坐标、长三角新格局,描绘文化产业发展新蓝图。

为此,我市拿出了最强的政策支持——

支持重大项目招引。对新引进注册的符合我市文化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视其贡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总投资2亿元(或等值美元)及以上的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新增投资项目(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领域)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经审核,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对文化旅游领域新增投资建设项目(酒店、乡村旅游、文旅综合体等),实际投资额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含)以上的,经审核,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的扶持。对数字文化领域的新增投资项目,经审核,可适当放宽扶持标准。

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对进入辅导备案的文化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境外主流市场申报、上市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科创板“双百行动计划”重点后备企业入库、股改,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以及上年度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文化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提名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全省文化企业30强”的文化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统计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支持园区平台建设。对新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科技类园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电影产业实验区等载体,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优化对常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扶持机制,重点支持其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完善园区服务功能,提升园区发展能级。对新入选国家级工业遗产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占总收入60%以上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引进或新增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含工作室)5家以上,经认定,当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文化主题活动、精品赛事等,根据其实际投入和成效,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支持原创内容生产。对入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影视剧、舞台剧、戏剧和广播剧、图书、歌曲等文艺精品,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对入选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文艺精品,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宣部认可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等22类权威奖项的获奖文艺精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出版发行或被影视剧采用的文学作品,以及发行下载量较大的常州原创音乐、歌曲、微视频等,根据发行量、版税、有效点击率等,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省出版政府奖作品,分别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常州出品”。对我市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影视、动漫、舞台艺术作品等给予奖励。电影:进入电影院线放映并且票房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电视剧:在央视综合、电视剧频道和省级卫视黄金时段(19:30—22:00)首播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其他时段首播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纪录片:在央视综合、纪录、科教频道(20:00—23:00)首播的单集时长30分钟以上的纪录片,给予每集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支持来常取景拍摄影视作品。以常州为主要取景地,展现常州镜头时长超过30%,且有常州城市辨识度的影视作品,经审核,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重点行业发展。对入选国家级动漫游戏重大项目或荣获国家重大奖项的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作品,经审核,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产品,经审核,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引进、培育数字文化产业类重点项目,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按其购买或自主研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投入金额的2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国际知名、国家级、省级创意设计大赛金奖的创意设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银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4万元的奖励。支持文化企业开发体现常州特色的文创产品,企业年营业收入达3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当年原创文创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支持媒体融合发展。对获得中国新闻奖、省级好新闻的作品,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点支持常州日报社和常州广播电视台建设移动优先、功能先进、安全可靠的媒体深度融合综合平台。

支持产业人才引育。支持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通过集中招聘、定向推介、专题对接、中介引荐等方式多途径引进高层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人才。引进人才被认定为“文艺名家”的,可享受不低于8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落户奖励,被认定为文化“重点人才”的,可享受4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落户奖励。对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计划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选省紫金英才、优青培养计划的,可优先申报常州市高层次文化人才资助项目,享受相应资助扶持政策。

在组织保障上,《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服务、强化考核督查。

加点料

常州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提升常州文化产业的创造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和扶持政策为:

主要任务

1.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2.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3.加快平台体系建设。

4.扶持发展重点行业。

5.优化人才引培和激励机制。

扶持政策

1.支持重大项目招引。对新引进注册、引进投资、新增投资的重大项目给予综合奖补扶持。

2.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对企业上市、入库,获得全国、全省相关荣誉给予奖励扶持。

3.支持园区平台建设。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平台载体,重大文化展会、品牌活动等给予奖励扶持。

4.支持原创内容生产。对入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中宣部认可的权威文艺精品奖项,国家级、省级出版奖项及优质原创内容作品等给予奖励扶持。

5.支持“常州出品”。对我市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影视、动漫、舞台艺术作品等给予奖励扶持。

6.支持重点行业发展。对动漫、游戏、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文创等优质作品给予奖励扶持。

7.支持媒体融合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新闻作品及媒体深度融合项目给予奖励扶持。

8.支持产业人才引育。对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培养给予奖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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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