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职工问在常州市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本期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介绍。
真真——公积金中心发言人
心心——职工业务代言人
心心:在常州市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真真:职工在常州市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若提取人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则不能办理提取。
心心:办理提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真真: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2)公积金储存卡(若职工身份证信息与中心业务系统信息一致的可不提供);(3)《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如果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应在房屋入住后,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以及入住证明(包括水电气缴费凭证、有线电视用户证、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发票、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等)。
职工配偶申请提取的,还另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直系亲属申请提取的,还另需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龚轩 陆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