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常州金坛法院采用线上庭审的方式,依法判决一例拒执罪案件,被告人钱某被判拘役五个月。
2018年,钱某向杨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归还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可到期后,钱某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催要无果之下,2020年7月,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金坛法院审理后,判决钱某向杨某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钱某未履行判决。
2020年12月,杨某申请执行,金坛法院立案执行。2021年1月27日,法院以邮寄方式向钱某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居然被钱某退回。于是,当年1月31日,金坛法院向钱某住处送达了上述执行材料。哪知,材料送达的第二天,即2月1日,钱某就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售出,并将售房所得转为他用,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对于钱某一再无视生效的法律文书、拒不执行的做法,金坛法院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法以拒执罪判处钱某拘役五个月。金坛法院表示,将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充分利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严惩失信行为。(郭龙龙 陈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