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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又有新动作
2021-07-26 15: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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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7月26日常州讯(公资轩 常政务)  “很醒目,也很实用。有了这样的提示,我们在编制采购需求的时候,就可以对照相关条款,按照指引进行规范填报,不会在无意中触碰‘红线’。”近日,一位采购人授权代表通过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在填报某项目采购需求时这样说道。

该采购人授权代表提到的“红线”,即去年年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会同常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常州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负面清单》。《负面清单》通过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参与主体设置禁止性条款,将负面行为“一单尽列”。

由于《负面清单》覆盖范围广、具体条款内容多,采购人如果对《清单》不熟悉,有可能在编制采购需求时,会不经意间设定排他性、限制性条款。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推动《负面清单》落实与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建设相结合,把《清单》中涉及采购需求编制的禁止性条款融入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负面清单》电子化应用。中心通过优化采购需求模板和预先设置关键、敏感字段等措施,使相关条款格式化、醒目化,做到倾向性、排他性条款排查提醒。现在,采购人填报采购需求时,设置资格条件、实质性条款和设定评审因素及分值等环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均会出现《清单》中相应禁止性条款提示,此举可以有序引导采购人依法依规进行填报,有效防止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出现。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功能的同时,全面推动《负面清单》电子化应用,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助力常州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作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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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