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常州将新增17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0年9月1日起启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属于电子警察的查处范围。
(焦静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