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6月19日,国网常州供电公司依照促请当地政府新出台的《江苏省电力条例》配套政策中关于树线矛盾处理的具体意见,与常州市发改委和公安内保支队对当地35千伏运潘线树木隐患进行联合执法处理,共修剪威胁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100余棵。
据介绍,该处树线矛盾早在2010年和2014年,常州供电公司就与运村村委(原树权单位)两次签订树木修剪协议,并给予经济补偿。2019年11月,电力巡视人员发现通道内树木与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并准备修剪,但村委以树权现已转让给私人为由阻拦,并提出再次赔付要求。
“根据《常州市贯彻〈江苏省电力条例〉支持电力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植物需要修剪、砍伐的,供电部门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常州市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郑宏远在联合执法现场告诉记者,6月15日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供电公司,印发了上述《意见》。自今年5月1日《江苏省电力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常州供电公司第一时间成立《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充分利用《条例》发布的有利窗口期,全面梳理政策需求,公司领导班子带队走访市委市政府,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条例》在常州因地制宜,良好落地。
“作为我国首部规范电力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大而全,《意见》则像是为常州‘私人订制’的《条例》‘落地版’,还有树木植物砍伐赔付标准等因地制宜、精雕细琢的‘小细节’,小而精更细致、更实用。”国网常州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副主任徐淇说。
作为《条例》在常州地区有效落地的配套文件,《意见》对《条例》中明确需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主要包括完善电力管理工作体系、加强电力和能源发展规划、简化电网建设审批程序、共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电力供应服务品质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涵盖了从组织管理到规划、建设、运行、供应的电力发展全流程。《意见》进一步简化了电网建设审批程序,明确免办500米及以下短距离电力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免办输变电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有效压减电力工程行政审批时间。自《条例》正式实施与《意见》出台的窗口期,共有3项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许可、消防验收、不动产权办理程序上“试用”《意见》,大大缩短证照办理等时间,变相节约了成本,增加了效益。
此外,《意见》对电力设施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作也明确了具体要求。依托《条例》与《意见》的“双剑合璧”,常州市未来还将实现企业客户“一证”办电、电动汽车充电桩新建小区“入地”(地下车库)和老旧小区“入内”(小区内部)等便民服务。在支持电力发展的同时,《意见》还强调融入能源互联网发展理念,做好能源发展规划,为常州能源互联网发展和国网公司战略在常州落地奠定了基础。(徐多 商显俊 支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