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3月10日清晨7时许,经开区警方重拳出击,开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交警大队在东方大道五一路口、S232潞横路口、G312国道横洛路口以及中吴大道今创路口等处设置检查点,重点打击货运车辆超速、逆行、超载、闯禁区、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早上7时10分,上海籍驾驶员陶某,驾驶沪籍号牌牵引车,一大早闯入禁行东方大道区域,被民警拦停。民警发现该车轮胎经过常年累月的工作,纹路已被磨成“光头胎”,轮胎地面摩擦力和地力大打折扣。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及九十条之规定,对其闯禁区交通违法,处罚款100元,并记3分。并责令其更换车胎。
7时20分,南京某运输公司刘某驾驶货车载运树木因超长在东方大道五一路口被民警查处。盐城某运输公司张某驾驶货车因反光标缺失、放大号模糊不清在G312国道横洛路口被民警查处。
据介绍,3月10日整治中,经开区警方共查处货运车各类交通违法53起。其中,查处违法交通标志闯禁区21起,超载1起,其他交通违法31起。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