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19年前,当年19岁的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惊吓之余肇事逃逸。19年来,溧阳警方从未放弃追捕。今年10月15日,李某到溧阳投案自首,这桩悬在当事人家属和民警心中19年的案件终于告破。
2000年9月21日凌晨5点20分,104国道溧阳市上兴段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49岁的女子罗某被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从后方撞击,当场死亡,肇事驾驶员弃车逃逸。事发当天大雾,肇事后,货车也翻入了公路边桥下的河里。根据车牌号,民警第一时间锁定了嫌疑人为河南人李某,车内副驾驶位置上还坐着另一名司机。可当民警找到李某在河南的老家时,李某已携家人逃逸。
该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19年来,李某一直在逃,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死者的亲属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连一声道歉也没等到。鉴于此,民警一直没有懈怠对肇事驾驶员的追捕。
转折出现在今年10月。通过网上研判,民警发现了李某疑似在广西的活动踪迹,立刻组织警力远赴河南、浙江,寻访证人、搜集证据。在河南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找到了当时车上的另一名驾驶员,并循线找到了李某亲属,了解到李某早已定居广西。
民警给李某的家属宣讲法律,最后,家属帮助民警联系上了李某。迫于警方压力,10月15日,李某到溧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李某供述,事故发生后他很害怕,当时就举家逃到了广西,随后自己跑去新疆挖了两年煤。19年来,他一直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生怕暴露。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几年前他就患上了重度抑郁症。
自首后,李某主动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其本人也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芮伟芬 邵曦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