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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一社区党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07-02 08:5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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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2日讯 近日,武进区湖塘镇纪委给予辖区一社区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起因是派驻该社区的纪律监督工作组在检查账目时,发现一张旅游公司开具的报销发票,顺藤摸瓜查出公款旅游的违纪事实。

  近年来,公款旅游、公款购买烟酒、收受他人财物、挪用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等基层“微腐败”“四风”等案件仍有发生。在推进阳光扶贫工作中,也出现了基层社区干部因责任心不强,导致贫困户错误脱贫而受党纪处分的情况。为深入精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社区延伸,今年,湖塘镇纪委创新监督工作举措,开展向全镇社区派驻纪律监督工作组工作,全镇组建10个派驻纪律监督工作组,覆盖全镇45个社区、37个股份合作社。

  据了解,纪律监督工作组由镇党委领导,采取单独或联合派驻的形式,选派镇纪委委员、组织、财政、审计、农经、会计服务站工作人员,还有长期从事纪检工作的调研员参加。纪律监督工作组的职责是: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监督集体“三资”管理,协助治理基层“微腐败”和“四风”问题、协助配合信访矛盾调解,及时上报问题、线索等,真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 (舒泉清 黄海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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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