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6日讯 逛街时收到某些财富公司发的传单上印着“理财投资回报率10%以上”的醒目标语,上网时网页上跳出各类无抵押无担保秒放款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回家时又看到小区电梯里的广告栏推荐号称保本保息的金融产品——这些已成为很多市民熟悉的场景。其实,这些没有被打上“广告”标识,没有提示风险,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产品的广告,都是违法的。
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获悉,常州人行在今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组织我市多家银行向市民重点宣传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指导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识别金融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议市民通过多问、多想、多学等三个步骤增强自身风险责任意识。
常州人行提醒金融消费者,通过广告接触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先了解相关的基本知识,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人员,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作出谨慎选择,坚决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消费者在接触到金融广告时,在作出最终决定前可以通过如下的“三多”步骤增强辨别能力。
一是多问。涉及具体金融产品的广告,都应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可以询问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金融产品和投放广告的资质,询问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询问产品存在的风险和目标群体。在不确定其真伪时,可以电话咨询人行、银监等第三方机构。
二是多想。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之前,想一想广告中金融产品的风险在哪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多大。个人应对自己做出的金融决策负责,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当金融广告的收益让人心动时,不妨先去做一下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了解自身的风险偏好后再做出明智的决策。
三是多学。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广告层出不穷,金融产品和服务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但是,金融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金融消费者应通过学习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才能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