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18年2月28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潘慧勇、丁延陵、沈翔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施义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亚明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高联群、林志敏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