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4日讯 近日,南大街街道红星新村社区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楼道乱堆放,影响邻居正常生活产生的矛盾纠纷。
几天前,该社区接到居民赵先生反映,说他家楼下的李某在门口楼道长期堆放生活杂物,本就不宽敞的楼道仅容一人勉强通过。虽与李某多次沟通协商,但没有得到改善。
社区调解员上门核实情况后,对李某说,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户外楼道不属于业主私人所有,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私人不得占用。业主将生活垃圾和杂物堆放在楼道内,不仅影响其他住户出行,还容易引发火灾,是相当不文明的行为,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也是对其他业主利益的损害。通过劝说,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做法确实不妥,表示会立即整改,不给邻居造成生活不便。
法律界人士提醒,邻居强占公共楼道就是侵犯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可要求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如邻居继续占有公共楼道,可向小区物业投诉,或向业主委员会投诉反馈,也可向社区管理部门等投诉。
(庄奕 詹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