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7日讯 当微信成为流行的社交工具时,不法分子瞄准了其中的商机,利用软件工具进行比对,将比对获得的有效微信号、密码再转卖给他人牟利。记者昨天从新北法院获悉,利用这种手段牟利的苏某因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而获刑,并处罚金。
35岁的苏某是山东聊城人,去年7月底,他听堂弟说有个赚钱门路,简单方便,只要坐在家里玩玩电脑、动动鼠标。这条赚钱门路就是拿专门的盗号软件扫一下,就能把其他人的微信账号盗了,然后再卖钱。在堂弟手把手的示范下,苏某很快就学会了。
苏某堂弟有大量邮箱用户名以及密码的原始数据。苏某又花200元通过网络向上线购买了“微信检存”“微信状态检测”等非法微信扫号软件,将堂弟提供的原始数据导入扫号软件中进行比对,对微信软件数据库实施“撞库”。随后,他按微信号登录的难易程度分类,并按不同价格卖给了下线。短短一个多月,苏某就非法获取微信用户名以及密码1500多组,转卖后非法获利1000多元。
去年9月,新北警方根据线索,破获了一起盗卖微信号大案,抓获了苏某的堂弟以及上线等,苏某也被抓获。案发后,苏某退出所有赃款。(小波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