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5日常州讯(记者华诚)1月12日,江苏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年会在常州召开,来自全省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高校以及专业机构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围绕着妇女儿童维权主题献计献策。
婚外情成婚姻第一杀手
据统计,2017年江苏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共接待处理信访案件547件,较2016年上升95件。这些案件中,最多的是外遇导致婚变引发的维权,共性情形有婚外情取证难度大,出轨方几乎不需要代价;即便有证据,男方掌控家庭主要财产,离婚时在住房分割上,女方往往不能分得房产,有些女性不得不继续和前夫居住同一住所,又产生新的矛盾纠纷;部分女性不知如何处理这类事件,不能及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离婚后男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让女方探视子女、前夫纠缠前妻等现象时有发生。
据江苏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张丽娟介绍,针对经济困难的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协调了南京、无锡、淮安等市妇联参与到“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中,中心自2015年承接该项目以来,共申报案件131件,均审核通过。2017年12月又申报了35件案件,帮助33 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26637元,切实把妇联维权服务送到基层。
“第24条”成专家讨论热点
会议中,专家学者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的信访问题各述己见。据统计,2017年省妇联接到反映此类问题的信访案件达30件左右,涉及百人,金额从几万至数千万,严重影响了涉案当事人的生存生活,此类重复访和群访呈增长态势,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王燕侠建议,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合理性和不合理性进行调研,对于高于10万元的借贷应有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正任刘克希认为,设立借贷额度十分必要,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可以以当地平均工资或者最低高资标准进行量化。南师大妇女性\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金一虹认为,从社会学角度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出台考虑到假离婚,资产转移现象,通过解释一定程度保护债权人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无辜妇女受到伤害,建议进一步调研,形成建议,向人大反映。
江苏省妇联对此给予高度关注,一方面邀请24条公益群群主等6位涉案代表,配合开展此项联合专题调研;另一方面,邀请相关律师、专家多次召开案件会办会和专题研讨会,并在会后形成《建议联系函》送交省高院,共同商讨解决夫妻共同债务案件频发的问题;同时,还就其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难点案件,专赴盱眙等事发地开展调研督办,指导基层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和困难帮扶。
做好“娘家人”也需“融”智慧
江苏省妇联副主席张勤对2017年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感谢专家学者的支持。她说,当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很重,当事人权益和利益往往交织一起,加大了维权难度,也出现了一些新动态,例如二孩政策之后,妇女就业劳动权益、高校性搔扰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带来的信访现象。政府主管部门不能缺位,妇联作为妇女的“娘家人”责无旁贷,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并为求从源头解决此类问题。今年将进一步融合社会资源,让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专家库中,在职的,退休的,以不同视角关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运用科学调查研究方法,组织实施调查,形成较为优质的调研报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妇联组织工作建言献策。
另据了解,今年的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将坚持加强与专家队伍的协作,善于借力借智,通过源头参与、联合调研、承接项目、开展咨询、志愿活动等多种方式,创建更多的平台和载体,真正发挥专家团队作用。此外,建立维权中心门户网站,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布维权典型案例,接受妇女儿童网上维权诉求。创新维权工作项目运行机制,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国际反家暴日等特殊节点,组织专家、志愿者走进社区、高校、企业开展法律咨询、知识问答、法律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树立中心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