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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的继承!“丈夫”病逝,侄子竟拿出遗嘱要求她搬出
2017-12-26 09: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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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26日讯 62岁的林某病逝后,他和李某共同居住了近20年的房子成了一场继承大战的“主角”:林某侄子拿着一份代书遗嘱,称是伯父遗产的唯一继承人,要求李某即刻搬出;李某则称她和林某是“夫妻”,财产应由她继承。

  双方闹到了新北法院。经多番交锋,纠纷日前终于尘埃落定,但其中的人情人性令人深思。

  “丈夫”病逝,侄子拿出遗嘱

  林某老家在苏北,一直未娶妻。1998年,他认识了丧偶的李某,1999年,李某带着孩子和林某同居,并一起来到常州。2000年,林某在新北区买了一套小房子,3人一直居住在此。

  2016年底,林某得了肝病,回老家找偏方治疗,因疗效不佳被李某母子接回常州三院继续治疗。今年2月8日,林某病情加重,李某母子一面照料,一面通知林某老家亲友。让李某没想到的是,亲友赶到常州几天后,她们母子竟被禁止照顾林某。2月16日,林某出院,第二天去世,被送回老家安葬。

  4个月后,李某收到了新北法院的一纸传票,林某的侄子小林把她告了。小林称,伯父留下遗嘱,已将遗产全部交由他继承,要求李某搬离所住房屋。

  李某完全懵了。这套房子是她和林某共同生活近20年的家,小林凭什么让她搬走?“丈夫”的遗产怎么会全部留给少有往来的小林呢?再说,当初买房她也出钱的。无奈的李某找到江苏益同盛律师事务所方同利律师,寻求帮助。

  法庭交锋,代书遗嘱系伪造

  小林提供的证据是代书遗嘱及书写代书遗嘱时的光盘。这份遗嘱形成于2月13日,由他人代书,有林某的签字。光盘中,也有林某签字时的视频。小林出示的证据很有力,形势对李某极为不利。

  代书内容是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是代书遗嘱能否成立的关键。

  方律师走访医学专家、咨询林某的主治医师等后发现,遗嘱书写时,林某已处于不能数学计算、没有主动思维、缺乏判断能力的状态。虽然小林提供了林某在遗嘱上签字的录像,但录像不完整,没有反映整个遗嘱的形成过程。为此,方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林某的病程记录和医学专家的分析意见,并提出:为查明真相,要求代书人及见证人出庭接受质询。

  主审法官韩洲晶到医院调查,证实林某当时已处于嗜睡状态,连简单计算都不会。还有一点特别可疑,在代书遗嘱中,林某居然将小林的身份证号码写得清清楚楚,依他当时的状态,是不可能做到的。法官遂要求代书人及见证人出庭,详述代书细节。

  果然,两个证人和小林的说法自相矛盾。连续追问下,代书人终于承认,代书内容并非林某口述,而是他事先写好带进病房,让病重的林某签名,所以录像只录制了读遗嘱、林某签名的片段,没有林某口述的过程。法庭依法认定该代书遗嘱无效。

  人生如戏,伪造的结婚证和久远的“过子书”

  至此,案情已经明朗,小林要求按遗嘱继承的请求被驳回,房子似乎应归李某所有,但生活永远比小说更曲折、精彩。小林随即拿出一份“过子书”,称他2岁时就过继给了林某,作为养子,他仍有继承权。相反,李某和林某的“结婚证”是假的,两人不是夫妻。

  李某倒也没否认结婚证是假的。她说,讼争房屋是贷款买的,购房合同由她和林某两人签字,但后来房产证上只写了林某一人的名字。当时她想,反正两人都结婚了,就没深究。2010年,因为生活琐事,两人闹离婚,等到上了法庭,林某竟说“结婚证是假的”。原来,1999年,林某和李某来到常州后商量结婚,因为李某晕车,就把资料给了他,让他独自回老家办结婚证,但林某只是到火车站花80元买了张假证。李某此时才知道结婚证是假的,撤诉后,她又起诉同居析产。法庭作出了调解,由林某支付2万元给李某,李某则从房屋里搬出。但这纸调解书并未得到执行,案后,两人仍住在一起,直到林某生病去世。

  林某的“过子书”写于1992年2月,当时《收养法》虽已颁布,但尚未生效。“过子书”上有族长、村干部和众多村民的签名,法庭调查中,也有村民到庭作证,称确有过继一事。考虑到李某和林某没有结婚,双方间又有同居析产协议,依照法律规定,李某无权继承林某的财产,最多就是获得照顾林某及共同生活的补偿,深究下去对她不利。同时,李某和小林也表示愿意调解。

  最终,在法官和律师的调解下,李某母子和小林达成协议:房子由小林继承,小林支付李某母子26.8万元。

  芮伟芬 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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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