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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孩子非亲生拒付抚养费 妻子起诉索赔20万
2017-12-08 09: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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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8日讯 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后,因怀疑孩子并非自己亲生,竟拒绝支付抚养费。一对曾经的夫妻为此连打两场官司,闹得十分难堪。最终,天宁法院对他们的纠纷一一处理,保障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蒋某与张某婚后生了两个孩子。去年8月,小的出生才几个月,两人就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两个孩子均跟母亲张某生活,蒋某每月给两个孩子各支付2000元抚养费。但离婚后,蒋某没有按约履行责任。因为,他一直怀疑大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并偷偷做了鉴定,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气愤的他认为,小孩子肯定也不是自己亲生的,因此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独自带着两个孩子且在哺乳期的张某难以为继。对于前夫所做的关于大孩子的鉴定,她表示默认,但肯定小的是蒋某亲生,蒋某应该支付抚养费。于是,去年2月,张某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指派江苏益同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健办理该案。

  孙律师以小孩子为原告,向天宁法院起诉父亲蒋某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与此同时,蒋某也提起诉讼,以大孩子非亲生、张某在离婚时有较大过错为由,起诉张某返还大孩子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0万元。

  两起纠纷交织在一起,因为张女士没有收入来源,迫切需要钱来抚养孩子,孙律师多次与蒋某联系,希望他先支付抚养费,大人的纠纷再行处理。但蒋某坚持,大人和小孩的事情应一并处理,这样的话,他已经不需要支付张某抚养费,反过来,张某还要付给他精神抚慰金。

  孙律师认为,蒋某主张用对张某的权利抵消给孩子的抚养费,这样的简单化处理忽视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张某已没有生活来源,孩子又处在哺乳阶段,在张某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时,作为父亲的蒋某必须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为此,孙律师积极联系法官,以最快的速度委托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小孩子确实是蒋某亲生。拿到结论后,律师又联系法官尽快开庭,早日对抚养费一案作出判决。

  得知鉴定结果后,蒋某不再坚持不付抚养费,但提出每月2000元让自己压力很大,要求减半支付。对此,法院认为这样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全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之后,蒋某诉张某一案也有了结果:张某返还蒋某大孩子的抚养费,且支付蒋某精神抚慰金共计约6万元。

  (芮伟芬 蔡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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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