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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你的微信"朋友圈"变成"生意圈"?
2017-11-06 09: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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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6日讯 日韩化妆品、婴儿奶粉、名牌箱包、流行服饰……只要打开微信朋友圈,你总会看到类似的商家信息。如今,把朋友圈变成生意圈的人越来越多,做“微商”也成了许多人青睐的创业方式。

  所谓“微商”,是指基于移动互联网空间,以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以社交为纽带的新的商业模式。微商包括个人运营的C2C微商和公司企业运营的B2C微商,依托于社交关系和熟人经济实现经营发展。

  可在快速发展的背后,是微商市场的鱼龙混杂和对熟人社交关系的影响。频繁的刷屏、缺乏售后保障和市场监管,成为微商发展的障碍。微信营销反响如何?“熟人”生意好做吗?买家和卖家又有哪些声音?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机遇:年轻人的创业良机

  国庆节前,工作刚两年的于晓娟在朋友圈做起了化妆品代购的生意。她表示,之所以做微商,是因为觉得产品效果明显,并且成本低,“在朋友圈发发图片,再跟朋友聊聊天,生意就做成了”。更关键的是,她认为做微商并不占用上班时间,比较适合业余时间兼职。

  同样兼职做微商的还有我市某高校的研究生郭海峰。从前年开始做微商的他,先后做过多个品牌的微商代理,在他的影响下,现在已有20多个同学先后加入了他的代理团队,“朋友圈”已能为他带来每月数千元的收入。

  “刚开始做微商时,我主要在微博、QQ空间这些自媒体上发布产品信息,也会到58同城、化龙巷等网站‘广撒网’。目前来看,我八成以上的客源都来自这些社交媒体上结识的陌生人,客户了解我的渠道也都是通过这些社交软件。”

  虽然每天都要忙着上新、发货,常常顾不上吃饭,但郭海峰觉得做微商是自己的第一份事业,也让自己成熟了很多。“如果不是做微商,我现在还得向家里要生活费。”

  不难发现,微商的兴起给生活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年轻人带来了更多的创业机会,尤其是大学生、全职妈妈和年轻的上班旅,更成为从事微商的主要群体。

  现状:“朋友圈”变成“生意圈”

  随着微信的普及,加上微商经营无需注册公司或开办实体店,“朋友圈”变“生意圈”成了当下的普遍现象。记者在多家网络平台看到,不少化妆品、皮具、服装经营商长期发帖招揽下级代理,而招商的联系方式许多就是微信号。

  在外贸公司工作的王先生经常要出差,常有客户没聊几句就要加微信,王先生不好意思拒绝,可打开他们的朋友圈,发现其中不少都是微商。王先生哭笑不得:“自己的朋友圈里现在吃喝穿用样样具备,天天就像在看滚动广告,以至于现在都不爱翻朋友圈了。”

  和王先生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市民薛女士。薛女士称,她的微信朋友圈变得越来越商业化,不少以前的好友最近都做起了产品代理或海外代购。

  记者注意到,微商们在朋友圈中售卖的商品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转发上级经营商下发的图片和文字作为分销商进行销售、二是个人制作的物品或食品、三是利用资源优势进行国外产品代购。

  买家:商品良莠不齐维权难

  记者调查发现,朋友圈中售卖的商品良莠不齐,光看图片广告很难区分质量如何。“产品真假不易辨认,卖家诚信度也难以保证,不少卖家收了钱后甚至直接玩起了消失。”市民黄女士说。

  家住新城首府的周先生也抱怨道:“朋友圈变成生意圈还能理解,但各种假货的出现,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我已经屏蔽了朋友圈中所有的微商动态。”

  可当记者问及是否会举报假货、虚假代购时,周先生却显得很犹豫。他告诉记者,首先,很难判断熟人卖的到底是不是假货;其次,就算买到假货,由于价格往往不高,也不好和朋友撕破脸,只当是花钱买了个教训;最后,就算要投诉也不方便处理,因为卖方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权时也就无源追溯。

  “总之,最好不要在朋友圈买贵重物品,尤其是一些奢侈品代购,要尽量选择熟识的亲友交易,并将购物时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保留一段时间,避免发生纠纷时没有证据。”周先生建议。

  卖家:东西都是自己把关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朋友圈中的微商,他们表示,“所售商品都是经过自己把关和试用过的”。

  微商“可心妈妈”说,她是一位全职妈妈,为了能更好地照顾宝宝,才放弃了原来的工作,“由于精力有限,把朋友圈作为销售渠道实属无奈之举,但我觉得只要货真价实,就不会招人厌。”

  另一位自制甜品、糕点的微商告诉记者,自己在朋友圈卖东西只是兼职,平时乐于尝试各类点心的制作,自己动手创作了许多作品,发到朋友圈大家都喜欢,自己也有成就感。

  采访中,大多数微商表示,自己售卖的商品上架前都试用过,既是为了卖的放心,也方便回答客户的问题。关于商品是否是三无产品或仿真品,在文字说明里一般都会如实描述,起码做到问心无愧。

  可记者调查发现,在朋友圈交易过的市民对商品的质量满意度并不高。记者查询得知,三无产品最基础的概念就是: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如属国外产品或品牌,凡未在中国境内持相关手续和许可,也会被列入“三无”。可见,朋友圈所售商品,相当一部分属于三无产品。

  律师:朋友圈营销有法律空白

  记者就在朋友圈买到假货或三无产品该如何维权等问题,采访了常发律师事务所律师邓琴琴,她表示,朋友圈并非是电商平台,很难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关于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形式。同时,朋友圈的表达属于网民民事表达自由领域,相关表达信息内容也不属于纯粹商业广告性质,因此,工商管理部门也很难按照广告法等强制性规定对其进行约束。

  她说,朋友圈营销行为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性,种类可以说多种多样,包含个人销售、有营业资格的经营主体(公司)进行销售、代购形式等,在购买的过程中如若出现纠纷,法律适用多半是根据具体情形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来处理。

  她建议,对于网民来说,一方面,不要轻信“非熟人”发布的营销信息;另一方面,也因尽量避免落入“有图有真相”的骗局。如果在朋友圈购买到三无产品,可以通过向消协或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但诉讼的时间及精力成本偏大。“司法部门通常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和处理,购买方需要举证证明销售方的身份主体信息、自己和对方存在购买行为、产品存在的质量及相关问题。”

  呼吁:引入评价机制助力微商发展

  由于微信营销常采取层层代理的方式分销商品,经营利润和风险一并转嫁给了最底层的代理,不少微商也时常遭遇传销和诈骗。对此,郭海峰认为,当前微商市场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评价机制,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微商和用户之间相互信任是做买卖的先决条件,大量的假货和欺诈现象会损害微商的发展根基。”

  他认为,微商市场与电商网站相似,同样需要第三方交易平台。首先,微商应肩负起自我管理的责任;其次,也希望微信平台可以把诸如微信支付等成熟的付款方式引入微商支付渠道,以此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利益。

  采访中,多位微商呼吁,微商市场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禁止、打击有传销性质的微商;另一方面,也希望市民给予创业微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以此鼓励更多的个体利用社交工具去创业、圆梦。

  龚励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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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