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日讯 为建立有效监督管理干部“8小时外”行为的实体抓手,去年溧阳市委组织部出台了《溧阳市领导干部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和制度化。
数据显示,很多被查处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发生在“8小时外”,这与部分干部“干大事不拘小节”的陈旧思想有很大关系。为此,该市市委组织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溧阳市领导干部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推动从严管理干部从“零散式”到“系统化”、从“运动式”到“常态化”、从“粗放式”到“精细化”,初步形成了细化收集、细心分析、细致处理领导干部信用信息的“三细”做法。
“网格化”细分标准。溧阳干部信用评价体系以“党管干部、依靠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守信受益、失信受制”“加强监管、尊重隐私”为基本遵循,以该市科级干部为评价对象,以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中有迹可循、有案可查的具体行为为重点,细化为履职信用、守法信用、金融信用、公德信用等4大类25条内容,囊括了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私自出国境、交通超速等行为,无论是违背职业道德还是不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均被纳入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原来的干部监管盲区尽可能做到全覆盖。
“ABC等级”评定信用。该市通过文件、座谈、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信用体系进行宣传,对各类不良行为做了明确界定。同时,整合分散在纪检信访、组织人事、公检法等15个部门的干部个人信息,利用组织部门日常考核、干部“电子工作日志”考评、本人主动申报等途径,开展信息核查和“痕迹”记录。信用等级分为A、B、C三个等次,当年度无失信行为的评为A等,存在1项轻微失信行为即定为B等,存在2项轻微失信行为或1项严重失信行为即定为C等。去年以来,共对该市653名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有7名干部由于工作失职、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等行为被评为B等,2名干部由于违反廉洁纪律被评为C等。
“多维度”运用结果。建立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关键在于警示警醒。为此,该市将信用评价与干部考核、有关事项报告、选任评优等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相互嵌套:对于连续3年以上评定为A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对评定为B等的慎重使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评定为C等的,两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原则上一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实行“凡提必审”制度,对拟提拔人选近两年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查,经查实存在严重不良信息的,原则上不提拔使用。
据悉,目前溧阳干部信用体系建设仍在不断探索中,在形成成熟的体系后,将实现该市所有领导干部甚至一般干部全覆盖运用,通过抓早、抓小、抓平时,引导干部树立向善向上的价值取向。
芮曼菁 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