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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男子翻新老宅遇烦心事 偷工减料惹争议
2017-10-31 09: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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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0月31日讯 俗话说得好,先小人后君子。近日,市民王某翻新老宅,因拉不开脸,装修前没有和装修队签订明确的合同,结果,装修一半惹出了一堆烦心事,双方为了装修费用、质量问题争执不下。在新闸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才达成和解。

  今年10月初,家住新闸的王某因工作需要搬了家,就想将空置的房屋翻新出租。在熟人的介绍下,王某认识了一个装修队的工头李某,双方谈妥价格后,王某也没提出装修的各项具体要求和验收标准,草签了一份简易合同后就开工了。

  装修一段时间后,王某来到老宅检视工程进展,发现阳台安装的是普通玻璃,且铝合金外边框厚度不足1毫米。王某认为有安全隐患,要求李某整改。可李某称,换窗户可以,但得另外掏钱。王某则认为是李某偷工减料,这个责任应该由李某承担。双方僵持不下,只能暂时停工。

  王某多方打听后,认为自己被坑了,要求李某更换窗户并重新拟定合同价格。双方争执不下,来到新闸司法所寻求帮助。调解员了解事情始末后,建议双方各退一步:窗户按王某意愿更换,费用由李某承担;合同继续按原计划履行,完工验收后,王某按原定价格支付装修费用。双方考虑再三后达成了一致。

  调解员建议,委托装修队装修时,务必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尽量详尽,对材料和用工约定明确,重要材料可自行采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耿一桢 庄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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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