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7日讯 花6000元办了张美容卡,回到家就后悔了,还能退卡么?近日,新北消协运用“冷静期”制度,为消费者全额退了款。
几天前,任女士收到了新北区一家美容美体中心的免费体验卡。体验后,任女士未能抵挡商家“凶猛”的促销攻势,花6000元办了张美容美体预付卡。回到家后,她回过神来,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于是向商家提出退卡退款。商家以“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回”为由果断拒绝。见商家变脸比翻书都快,任女士气愤不已,向新北区消协求助。
新北消协龙虎塘分会收到投诉后,随即介入了调查。经核实,任女士投诉属实。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的规定,任女士在购买预支付卡时享受15天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做出退款要求,商家应予以配合。由于任女士办卡当天就提出退卡,尚未启用预支付卡消费,经过消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全额退还6000元。
(庄奕 张维明 傅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