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5日讯 工厂关门了,64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急得团团转,只能到法院起诉。近日,天宁法院利用手机短信送达了法律文书,并且在10天内圆满调解了这起群体纠纷。
张某等64人是我市一家科技公司职工,均被拖欠了工资。8月21日,天宁法院民一庭受理了这一系列案件。这些劳动者中,部分生活困难,涉诉劳动报酬关系到其基本生活需要。民一庭在按公司住所地直接上门送达时,发现公司大门已上锁,无人看守。法官认为,该系列案件系小额诉讼程序,采用留置、委托、邮寄、公告等民诉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该怎么办呢?法官发现,法定代表人王某的手机畅通,但一直拒绝接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可以采用短信、微信方式送达,经调查确认,被送达手机号码确系王某本人所有。民一庭遂将案件概况、适用的程序、开庭日期、地点以及未按通知日期到庭的法律后果,采用短信的方式向王某名下的手机号码发送,并按司法解释的要求留存了送达的证据。发送后的次日,王某就委托代理律师来到法院,积极要求法院组织双方调解。
8月底,经民一庭主持调解,64名职工与该科技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表示,一定想方设法按约定期限兑现拖欠员工的工资,不然就承担惩罚性条款的制裁。 (庄奕 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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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尤其是基层法庭的民事案件,送达难一直是困扰办案法官的难题。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采用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的,送达人员应记录收发手机号码、发送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将短信、微信等送达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査。短信、微信送达诉讼文书,是新形势下沟通交流、调处化解纠纷的快捷便利手段,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