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4日讯 发现他人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上的银行卡后,小伙吕某没有拾金不昧,而是顺手从银行卡上取款6000元。日前,吕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3月20日傍晚,市民小何拿着父亲的银行卡到自动取款机取钱。取了500元后,小何忘记拔出银行卡就直接走了。直到半个月后,小何打算再次取钱时,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他用手机网上银行一查询,才发现就在他取钱后不久,银行卡被人取走了6000元。这时,小何才想起自己当时忘记拔卡,很可能是他后面的一个男子取走了钱,遂报警。
警方经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吕某,但他在案发后就已离职。4月20日,吕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查,吕某今年28岁,河南人。据吕某交代,“当时就是一念之差,贪小便宜”。事发时,他刚好下班到银行取钱,在自动取款机外排队等候。前面的人离开后,他进入准备插卡取钱时,发现里面已经有一张银行卡,屏幕上还显示“请输入金额”。于是,他就试着输入了3000元,果然成功取到了钱,而且还不需要密码。最后,他一共取了6000元,这些钱都被他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
(吴同品 陈德严 张伟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