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日讯 因为年纪大了,打工不方便,冯某便伪造了身份证,不料,因证件制作太粗糙,刚拿出手就被识破了。因涉嫌买卖虚假身份证件罪,7月19日,冯某被溧阳警方取保候审。
7月19日,埭头派出所接到银行报警,称有人使用假身份证。民警迅速到场,经初步查验比对,将犯罪嫌疑人冯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讯问。
经查,冯某63岁,连云港人,一直在外打工。因年纪大了,找工作屡屡碰壁。今年3月,他看到办证小广告,就以250元的价格向一张姓男子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和一张叉车操作证。在这张假身份证上,冯某的年龄成了50岁,名字、地址也统统是假的。7月19日,冯某用假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业务,一眼就被识破了。
警方介绍,买卖虚假身份证件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假身份证办银行业务、驾驶证或考试、提取公积金,使用伪造或变造的驾驶证,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护照出国,使用伪造或变造的社会保障卡领取保障金等,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芮伟芬 史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