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集中开展执行活动—— 即使分期付款, 也要履行赔偿义务
中国江苏网7月26日讯 “没想到我的行踪你们都能掌握到。”7月22日下午5点,面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金坛法院执行干警,被执行人王某懵了。
当天下午,金坛法院出动近百名执法人员,冒着40℃的高温兵分三组集中开展执行活动,王某就是此次执行活动的对象之一。两年前,王某作为工头,带着李某到一业主家建阳光房,在施工中,李某不幸从楼顶摔下,不治身亡。因赔偿款未能达成一致,悲痛欲绝的李某家属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某赔偿36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躲躲藏藏,没有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
当天下午,王某被依法强制带到法院。执行法官对他耐心劝说,并告知了抗拒执行将面临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家属与王某达成一致协议,王某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履行赔偿,每年还款3.6万元,直到付清为止。
据了解,在执行过程中,金坛法院执行干警因案制宜,灵活采用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的案件,通过曝光台、张贴公告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对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案件,采取分期付款措施,确保申请人权益不间断实现;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案件,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当天的集中执行活动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共执结案件3件、和解5件、到位案款12.58万元。
(吴同品 姚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