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0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安监局获悉,“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处罚了一批违法企业,有效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近日,市安监局公开曝光了8起典型违法案例,希望对其他有类似违法行为的企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常州金土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今年2月21日,该企业发生一起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导致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由于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未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市安监局依法对其罚款35万元。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今年1月3日,溧阳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冷弯车间进行抽查,发现其未按规定组织该车间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溧阳市安监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陈留珍日杂店:今年1月2日,金坛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该店时发现,经营者自2016年11月起,10余次从非法途径采购烟花爆竹,储存于非经营场所内。金坛区安监局依法没收了非法销售所得3795元以及采购的非法烟花爆竹,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处罚款4999元。
常州新金常客化工有限公司:今年2月27日,武进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将西南角的一间危化品仓库出租给常州市湘拓商贸有限公司储存、经营二甲苯等危化品,而后者并不具有相关资质。武进区安监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并处罚款12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万元。
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今年3月22日,新北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暗查暗访时发现,其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动火作业现场未设置明显的防护和警示标志;仅申报了部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将公司存在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硫酸、一氧化碳、矽尘、噪声、高温等)及时、如实向区安监局进行申报;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经过论证但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新北区安监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
常州常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今年5月10日,天宁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其未如实记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天宁区安监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常州俊雄物流有限公司:今年4月28日,钟楼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举报核查,发现现场违法存放了大量危化品。钟楼区安监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消除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15.9万元。该场所的出租方常州市红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法定职责,钟楼区安监局依法对其罚款4.8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罚款8000元。
常州市金日印染有限公司:今年3月30日,市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三个违法行为。市安监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对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共计3.3万元。 (唐文竹 陈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