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6日常州讯(通讯员 倪萍 记者 赵家玮) 5月24日,由常州市地方海事首批采样送检的11份内河船舶燃油样品,经检验中心检测,有2份油品含硫量超过当前GB252柴油含硫量标准。
为了扎实推进船舶排放控制,深入开展“263”行动,减少船舶废气排放污染,促进绿色船舶发展,自今年5月1日起常州市地方海事局集中开展了到港内河船舶现场督查行动,对停泊在常州排放控制区水域的船舶实行证书文书检查、燃油质量取样抽检和替代措施检查。截止5月24日,已对 55 艘船舶实施了排放控制区专项检查,随机抽取船舶燃油样品 30 份。为了确保检测规范,地方海事局委托常州市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含硫量检测分析,检测中心采用最新的GB252—2015标准的硫含量试验方法SH/T0689,分别经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仪和红外光谱仪两种检测,报告显示所送的11份船舶燃油样品中,有2份采自浙江籍船舶的燃油含硫量达到或超过500mg/kg,已超过目前国标350mg/kg柴油含硫量标准。
常州地方海事此次开展的船用燃油含硫量检测掌握了辖区船用燃油含硫量状况,为今后常州辖区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下一步,常州地方海事部门将继续开展船舶现场随机取样抽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现有船舶改造升级和应用清洁能源,同时进一步加强船舶燃油监督检查。对船舶燃油加注情况未如实记载或无合法有效防污证书及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等违法行为,海事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违法船员及船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