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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地方海事对8家违法涉水单位发出"告知书"
2017-05-10 14: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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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10日常州讯(通讯员 倪萍 记者 赵家玮)  近日,常州市地方海事部门对辖区涉水工程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在巡查中发现6家违法施工单位和2个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发出《安全管理告知书》。

  随着常州水利防洪工程施工的全面铺开,并已进入涉水施工阶段,地方海事人员在现场巡查中发现部份施工单位未向海事机构申报许可就擅自违法施工,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安全,常州市地方海事部门全面开展涉水工程水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对正在施工的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常溧线、湟里镇河道防洪工程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危及水上通航安全或水质污染的施工行为紧急叫停,并发出6 份《海事违法行为告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地方海事部门依法安全评估并取得海事管理部门颁发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后才能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道疏浚等十类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建设单位或施工作业者都应当依法向海事机构提出申请,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后,才可进行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水利防洪工程虽属于政府民生项目,但是对照相关规定在航道内设置围堰、疏浚作业属于涉水活动,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避免事故发生,作为建设单位不论是个人还是当地政府机关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涉水工程安全合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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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华诚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