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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在公共弄堂里搭建房屋 老邻居起诉被驳回
2017-05-08 09:5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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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8日讯 20年前,钟楼的严先生在公共弄堂里搭建了一个卫生间。如今,严先生的邻居认为卫生间属于违章建筑,且影响了他的通行和采光,将其告上法院。日前,钟楼法院审理后认为邻居证据不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吴先生和严先生做了多年邻居,两家的房屋中间仅隔一条长10米、宽1.2米的公共弄堂。今年3月,吴先生将老街坊告上了钟楼法院。吴先生称,他本来打算在自家西墙上开门开窗,但因为严先生在公共弄堂中违规建造了卫生间,严重影响通行和采光。因此,他要求法院判令拆除严先生非法占有的公共弄堂的所有违章建筑。

  严先生表示,早在1997年房屋建造之初,他就在弄堂里搭建了该房屋,用作卫生间。同时,他还在弄堂南端沿吴先生房屋西墙外侧砌了一堵墙,这堵墙正好将两家的房屋庭院分隔开来。当初搭建时,双方商量好,弄堂一人一半,到现在已有20年,已成事实,因此他不同意拆除。

  经查,除了严先生,吴先生于2003年也在弄堂中搭建了房屋,用于堆放杂物。而且,吴先生一家平时都从北门出入,并不走这条弄堂。

  法院审理后认为,严先生在弄堂中搭建的房屋及围墙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并不属于民事诉讼审查和处理的范围,吴先生以此为由要求拆除,不予采纳。从双方提交的证据看,严先生在弄堂中搭建的房屋及围墙对吴先生的通行、采光并无影响,而且吴先生自身也在弄堂中搭建房屋。另外,吴先生表示要在弄堂中房屋西墙上开门开窗,也不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据此,法院认为,吴先生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其主张成立,其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吴同品 陈德严 杨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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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