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文明交通环境,自4月28日起,经开区公安分局针对机动车及行人流量较大的主要路口,采取劝导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形式,集中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
亮剑整治保安全
据负责整治行动的经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建伟介绍,机动车过斑马线礼让行人,这不仅是一项基本礼仪,更是一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016年全年,经开区共发生涉及斑马线的交通事故131起,占事故总数的0.5%。其中,受伤112人,经济损失约100万元。2017年1至4月份以来,经开区发生涉及斑马线的伤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64起,占事故总数的1.8%,受伤54人。
为此,经开区警方在前期宣传告知的基础上,分别在延陵东路实验小学门口、丁剑路实验中学门口、遥观临津路学校门口、花园路横林高中门口、兰陵路横山高中门口等5个无灯控的斑马线(人行横道) 路口设置检查点,机动车道停车线前专门漆划“礼让行人”醒目标识字样,统一由辖区所属中队认领包干,安排专门警力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专项整治。
同时,下阶段辖区所有样板主干道斑马线上将逐步安装应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通过以点带面,严管严罚,扩大整治效应,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促使文明驾驶成为常态。
组合出拳治顽疾
“您好,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应礼让行人,您刚才违规了。”5月2日早晨,经开区戚大街交警中队民警在延陵东路实验小学路口执勤。8时45分,一辆黑色私家车沿延陵东路由东向西通过实验小学路口。由于道路车辆和行人较多,这辆私家车“见缝插针”,被交警拦停。
据执勤交警徐伯道介绍,按照交通法规,机动车途经斑马线,必须礼让行人,但当时行人很多,黑色私家车没有按规定礼让行人,不听交警指挥,硬挤斑马线,根据规定,交警部门开出了“不礼让行人”罚单,对其进行了罚款50元、扣3分的处罚。对此,车主张先生称,自己开车十多年,斑马线礼让行人仅限于口头,遭遇处罚还是头一遭。
9时30分交警拦下一辆白色丰田轿车。听到交警提醒,车主回头看了一眼表示:“赶时间,没注意到路上有斑马线。”随后,一辆黑色起亚轿车因为没有礼让,也被交警拦了下来。面对处罚,司机觉得自己有些冤枉,“我前面有辆车挡住了,没看到有行人。”
记者在路口看到,机动车礼让情况“两极分化”明显。有的在斑马线前停下,车主或挥手或轻轻鸣笛提示行人先行,但也有部分车主显得“不耐烦”,长按喇叭催促前方让行的车辆,通行过斑马线的时候也没有减速。为保证整治效果,经开区交警组建专门执法小分队,除在斑马线处现场蹲点执法外,还要在斑马线附近设置观察哨、架设摄像机,发现有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时,由前方警力进行拦截查处,切实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现场说法促规范
4月28日下午16时05分,记者在经开区临津路遥观中心小学路口看到,由于该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礼让行为全靠驾驶人自觉遵守。在20分钟时间里,该路口共通过201辆机动车,有63辆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遇行人过斑马线,其中主动礼让的机动车有31辆,占总数的49.2%。这些礼让的机动车中,62路、317路及69路等3辆公交车全部主动减速避让行人。
在没有让行的32辆机动车中,有3辆机动车在行人已在斑马线上,而机动车离斑马线仍有一段距离的情况下,丝毫没有减速避让,直接从行人面前加速通过,情况相当危险,现场行人显然稍微受了点惊吓。
在场的遥观交警中队长徐益忠通过对该路口连续观察,发现三个问题:一是行驶到“斑马线”临近处,机动车没有意识减速,车速还比较快。二是遇有斑马线前的行人想通过马路,只是“点点刹车”,还不想让行人先行,能过则过。三是并排车道,出现了一条车道的驾驶人在停车让行,可旁边车道的驾驶人不让行,这种情况对行人安全过马路造成了非常大的威胁。徐益忠表示,机动车自觉礼让斑马线,一方面,不能占用道路上的人行横道停车。同时,遇有前方行人通过斑马线时,要提前减速,到临近斑马线时还有行人正在通过,就一定要停车让行。
对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处50元罚款,记3分。驾车通过斑马线未停车避让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机动车一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俞小平 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