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2日讯 去年12月27日,本报报道了市房产信息中心员工殷某泄露3万多条业主信息,经章某、李某、顾某等人层层倒卖的案件,同时涉案的还有一家专门倒卖信息的传媒公司。昨天,该传媒公司的4名员工均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钟楼法院一审判处一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3万元。
该公司名为龙我行传媒公司,由刘某、宋某、孙某三人于2015年5月成立,宋某是法人代表。三人本来是同一家网络公司的同事,公司倒闭后,他们商定共同出资成立龙我行公司,向装修公司和建材商推销短信群发的平台。慢慢地,他们发现,大多数客户重视的都是业主信息,于是就专门干起了倒卖信息的行当。宋某直言,装潢公司需要的就是业主名单,如果只提供短信群发服务,根本无法成功签订合同。市场上都是这样,表面做短信群发生意,附带给名单。
三人除了各自跑业务外,刘某还负责获取业主信息,孙某负责发送信息。为扩大公司业务,刘某还招募了自己的堂弟做业务员,帮忙洽谈生意。而刘某非法获取的业主信息,其部分源头正是市房产信息中心员工殷某。手里有了资源,他们再通过网络搜索装修公司的电话,询问对方是否有兴趣购买,有意向的还签订合同,半年3000元左右。最后,再将这些业主信息通过QQ传输的方式发送给客户。
经查,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三人共销售业主信息近20万条,获利2.45万元,其中刘某堂弟参与销售7万条。据刘某称,从他们公司购买业主信息的客户有一二百家。目前,能够查证的有10家公司,包括装饰装潢公司、家具公司等,这些公司的相关人员作另案处理。 (吴同品 陈德严 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