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0日讯 记者昨天从天宁法院获悉,该院从3月份起,在民商事案件审理阶段开始施行网络司法查控,在案件刚立案后就可根据原告的申请,对被告的所有动产、不动产进行“大数据式”查询,从而进行查封冻结,有效做到从源头上杜绝有钱不还、隐匿财产的“老赖”。
3月5日,天宁法院受理了一起债务纠纷案,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借款100万元。立案后,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但原告只知道被告有三处房产,至于被告是否有现金、被告的银行账号等,并不清楚,于是,原告同时申请了网络查控。法院立即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原告的申请及时作出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3月7日,法院执行局对财产保全进行“网络查控”。3月8日,法院收到银行反馈,被告的一些银行账户上有100万元现金,法院即时进行了冻结。
昨天,在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后,被告已经主动和原告沟通提出调解。而在以往,即使案情事实明确,也几乎很少发生这样的情况。
据悉,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可查询到被申请人的出入境、房产、不动产、银行、证券、名下企业登记信息等10多个项目,对当事人的财产信息实现了基本全覆盖。
在以往,这类债务纠纷案件中,要及时冻结被告银行账号现金、防止转移,需要原告能告知被告账号,否则,法院很难及时对账号财产进行冻结。而且随着案件程序的进一步推进,一些不诚信者会偷偷将钱款转走,导致最终案件难以执行。网络司法查控除了能提升办案速度、便利程度,更关键的是,在案件诉讼程序刚开始时,就及时对被申请人(被告)的财产进行全覆盖式的查清后进行查封冻结,有效做到财产保全,从源头上杜绝老赖出现。 (庄奕 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