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日讯 2月28日中午,接到一个“鸣新中路青洋路交界处一辆油罐车着火”的报警后,常州消防出动多支消防中队到场处置。谁知在现场周边5公里范围内找了半小时,也没有发现这个警情,最终被确认为虚假警。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当天中午12点24分,常州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是一名男子,称在“鸣新中路青洋路交界处西边一辆油罐车着火”,立即调派府东路中队和东南中队前往处置。
途中接警员与报警人通话,了解最新情况。报警男子自称是驾驶员,开的是一辆加长的大货车,车上装有1000吨送往加油站的油。一会儿说火是从机油处烧起,一会儿又说是在送油的时候起火。已经整个车子烧起来了,马上罐子也要烧着了。
尽管对一辆油罐车能装1000吨油存有疑惑,但报警男子言之凿凿,消防队员本着“有警必出”的原则,还是很快赶到了现场。然而赶到后发现路上一片平静,根本没有所谓的警情。为了以防万一,首批赶到的39名消防员,在现场周边5公里范围内进行寻找和走访附近群众,半个小时后还是一无所获,群众反映根本没看到有油罐车起火,甚至连烟都没有。
于是这起报警被确认为虚假警。下午1点30分,消防员返回警营,开始了下午的训练。
据消防部门介绍,日常工作中,虚假警并不少见。像2009年11月27日晚8点30分左右,一名年轻男子报警称武进牛塘亚邦集团一车间发生大火,火势异常凶猛,“消防再不到后果很严重”。由于该企业是重点危化品大型企业,消防5车22人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并无异常。亚邦保安负责人对整个厂区进行排查后确定是一起假警。事发后府东路中队协助当地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最后报假警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但是此后虚假警并未彻底根除。
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消防部门有警必出。但是每一次虚假警不但会占用他人的电话“生命通道”,会延误其他真实警情的处置,还会影响接处警工作效率,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
据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谎报警情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旦假警引起大恐慌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报警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消防部门已就此次虚假报警向警方报案。警方已立案并展开调查。 (徐钏 舒翼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