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3日讯 记者昨天获悉,近期我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本次试点创建共有52个城市提出申请,最终45个获批。据了解,我市将利用5年时间建成国家低碳城市。
本次创建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300万吨左右,碳强度比2015年下降22.7%左右,单位GDP能耗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4%左右,建成以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等为特色的低碳试点城市。到2023年,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400万吨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比全国提前7年达峰。
建设国家低碳城市,我市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2016年4月~8月,为启动阶段。主要工作为成立领导小组,编制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低碳理念等。
第二阶段是2016年9月~2018年,为推进阶段。作为低碳试点城市,国家授权我市在碳总量控制、低碳示范企业创建、绿色建筑及其技术推广等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在这一阶段主要是贯彻落实三项创新制度,制定目标。其中低碳示范企业创建制度的前期工作已基本结束,有望在今年完成此项工作。
第三阶段是2019年~2020年,为深化阶段。在这一阶段将全面实现低碳发展的减碳目标,逐步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和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四阶段是2021年~2023年,为达峰阶段。这一阶段将全面巩固低碳试点相关工作部署,在已有的制度创新基础上完善、补充相关制度保障机制,对试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针对相应问题进行动态调整,力争完成峰值年碳排放总量指标。
据悉,在试点建设期间,我市将积极推进产业轻量化、园区循环化、能源清洁化、建筑绿色化、交通便捷化、生活低碳化,建设一个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低碳城市。
(董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