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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检察院公开2017年度"十项为民承诺"
2017-02-15 09: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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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2月15日讯  13日,常州市检察院正式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十项为民承诺”。

  一是加大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惩治力度。加大对盗抢骗、制贩毒品、危害食品药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实行快捕快诉,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办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突出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加强与安监、煤监等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依法打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二是积极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健全与扶贫、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严厉打击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认真排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风险点,开展精准化专题预防。

  三是加强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形成打击整体合力;全面构建民行检察监督机制,开展“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突出对虚假诉讼的常态化监督,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维护社会公益,维护农民工、残疾人等合法权益;完善监狱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打造民营经济法治护航联动工作平台。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活动,了解企业法治需求,提供法律咨询;联合司法局、经信委等部门着力打造集“司法联动、法治教育、风险防范、政策研究、信息交流”于一体的“民营经济法治护航中心”;健全加强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开展办理涉产权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建立涉产权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质量分析评查制度,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的法律程序。

  五是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以生态环境类民事公益诉讼为突破口,与法院、行政机关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完善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等工作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取得新突破;完善诉前生态恢复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实行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成立环境资源类案件办案指导小组,提升专业化办理水平;健全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的环境公益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各类刑事犯罪,适时开展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预防教育活动。

  六是深化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各项建设,发挥“线上线下、虚实一体”联动服务效应;推行视频接访系统使用常态化,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深化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一体四翼”格局,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完善以律师为主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检矛盾化解工作模式;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保护机制,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坚持主动、规范、及时救助,促进司法救助和其他救助有效衔接。

  七是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全面推行案件办理进展信息向辩护律师、代理律师主动推送工作,保障律师的知情权;对律师投诉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有效解决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等问题;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组织座谈会、交流沙龙、辩论赛等活动,搭建多形式多内容的检律交流平台。

  八是积极参与“法治大讲堂”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6月份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依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基地,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制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宣传法治文化;依托“预防邮路”,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九是扩大“常检新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效应。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依法维护校园安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未检案件法律文书;加强与综治、民政、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持续推进关爱失依儿童、路俊琦工作室、小橘灯等工作品牌建设。

  十是构建立体化阳光检察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新闻发布制度,年内就司法改革等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加大案件信息、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公开力度;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群众视察检察工作场所、监督检察工作;改进和规范涉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健全重大敏感事件舆情应对机制。

  (舒泉清 常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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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