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4日讯 “太感谢法官了,本来都没抱希望,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拿到钱,这下我能安心过个好年了。”1月19日,申请人王某在金坛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拿到了5万元赔偿款。
当天上午11点,金坛法院法官何龙在执行途中接到王某的电话,称他在被执行人夏某家附近见到了夏某。2010年起,王某就在夏某所经营的家电中心从事家电维修工作。2013年8月,王某在家电中心维修一台旧空调时,因不慎发生爆炸,双手严重受伤。经司法鉴定,王某遗留双手十指功能障碍构成九级伤残、右眼外伤性白内障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夏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王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最终,法院确定王某与夏某各自承担的责任分别为30%、70%。按照判决,夏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15.3万元,扣除已垫付的6万元,还应赔偿9.3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夏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夏某是外地人,又一直下落不明,执行陷入困境。
1月19日,执行法官接到王某的电话后,立即赶往夏某家中。当时,夏某家中大门紧闭,干警们敲了许久,夏某母亲才打开大门,但夏某并不在家。正当干警们打算返回时,一位细心的干警发现夏某竟然躲在院内一辆轿车里,一动不动。执行干警强行将夏某从车内带出,带回了法院。
当天下午,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在王某放弃了部分赔偿诉求的情况下,夏某当场拿出了5万元现金。
据了解,1月19日至21日,金坛法院利用岁末年初的特殊时间节点,对一批涉及抚养费、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类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在为期三天的集中执行中,金坛法院共结案30件,达成和解协议6件,执行到位金额超130万元。
(吴同品 姚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