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是南京市农村集体经营地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区,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从出台政策、制定方案入手,为入市试点工作打好制度基础。
一是开展全区调查摸底,研究入市试点前景。溧水区现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79宗,土地面积5901.93亩,各镇(街)参与入市意愿较高、入市试点前景广阔。
二是拟定行动方案和办法,规范入市具体环节。制定了《试点行动方案》,从工作背景、工作原则、试点内容、试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详细安排;制定《管理办法(试行)》,从入市范围、入市主体、入市方式、收益管理等方面对入市环节作出具体规范。目前《试点行动方案》已正式出台,《管理办法(试行)》已通过溧水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下一步将提请溧水区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
三是草拟配套文件,确保入市施策精准。该局联合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就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净收益管理、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等方面草拟完成了3个《暂行办法》,目前已通过溧水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下一步将提请溧水区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确保入市试点工作有据可循、有章可依。
四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基准地价体系。分局对试点镇街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11个村庄规划编制初步成果,为试点地块启动挂牌提供先决条件,同时着手开展溧水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定工作,为入市地块地价评估提供依据。